赞助事项
对国度级园区或基地建设赐与支持。
赞助尺度
对获批创建国度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赐与一次性支持500万元。
过后一次性支持。
对获评国度级绿色工业园区或获得国度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称号的,赐与一次性嘉奖100万元。
申报前提
对获批创建国度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领域内的机构,且为国度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创建的单元。
2、国度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已获批创建。
3、获批创建功夫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
对获评国度级绿色工业园区或获得国度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称号的: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领域内的单元。
2、获评国度级绿色工业园区功夫或获得国度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称号功夫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
申报资料
对获批创建国度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
1、交易牌照。
2、核准创建国度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证明文件。
3、申报创建时提交的建设规划。
对获评国度级绿色工业园区或获得国度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称号的:
1、交易牌照。
2、获评国度级绿色工业园区或获得国度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称号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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